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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分析:炒股热背后暗藏哪些法律风险?(2)
2007年05月21日 09:27 来源:法制日报

  房产抵押炒股

  虽不允许但监控困难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上一位以住房抵押贷款炒股的股民。这位名叫小彦的股民是一家公司的业务经理。

  “我进股市算晚的,今年春节前才进去。起先,我周围的人都在炒股,很多人都赚钱了,我也挺眼红的,因为本金少就一直没做。后来看到周围很多人都用抵押住房贷款来炒股,所以我也想抵上房子搏一下。”小彦说。

  据小彦透露,其实银行住房抵押贷款查得不严,“只要书面上手续办得齐,在申请书的贷款用途一栏里不要填炒股,随便编个理由就可以了,银行不会对这样的贷款跟踪的。”

  律师郝党权认为,这种抵押房产炒股的风险很大。他说,“这种做法为政策所不允许,由于这类投资者往往带着赌博的心态入市,抗风险能力弱,一旦遇到行情调整,哪怕短暂的调整都可能给其带来亏损。”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设定抵押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就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就意味着,如果股市下跌的话,那些抵押者很可能因失去房产使生活受到影响。

  据业内人士透露,中国银监会在去年底就印发通知,强调要禁止信贷资金炒股。但在金融机构从业的人士普遍反应是:“查处难度大,特别是对个人贷款炒股无法监控。”

   信用卡提现炒股

  投资不能过于激进

  “现在是大牛市,机会太多了,想在股市里发财不知道有多容易。”经朋友介绍,记者采访到一位正热忠于股市的大学生小刘。采访一开始小刘就滔滔不绝地谈起了他的生意经。

  “其实,凑足启动资金并不困难,最简单的办法莫过于申请信用卡,然后从中提现。”小刘告诉记者,在新申请股民资格的人群中,像他这样利用信用卡透支取现的人越来越多。

  对于以这种方式投资是否过于激进,小刘认为,如此尝试的目的无非是借助股市的势头,进行短期的资金回报。“如果是长期投资的话,利用信用卡取现确实存在挺大的风险。”小刘坦陈,“毕竟投资这种高收益、高风险性质的产品还得靠稳定的收入,信用卡取现这种办法不能多用。”

  委托炒股

  受托人可能“追讨无门”

  记者曾经在股市里碰到一个连申请单都不会填写的新股民。老股民在帮他填完开户申请单后好奇地问,你连单子也不会填怎么炒股,他哈哈一笑:“只要往股票卡里存钱,就可以赚,反正每天报纸电视上有那么多专家帮我研究。”

  据调查,至少有90%左右的股民属跟风炒股。由于未知股海深浅,却又想很快摸到一条大鱼,不少尚没有学会“游泳”的新股民,转而把资金委托给身边有经验的亲戚朋友或专家、熟人代炒。如果赚了,皆大欢喜;如果赔了,就两眼血红。

  一位法官告诉记者,过去几年这样的案子并不少见,一些人委托他人炒股,由于适逢“熊市”,有亏无赚,委托者越想越气,就告上法院,要求受托人还钱。现在的情况和以前十分相似,那些自称有门路的受托人手里攥着大批委托人的私房钱,在股市里潇洒弄潮,却没想到今后完全有可能法庭相见。

  不懂炒股的林女士就吃过这样的苦头。她告诉记者,她曾为此赔掉多年积累的“养命钱”。去年股市刚开始火爆不久,陈女士将自己的积蓄50万元,委托给一位老姐妹的女儿炒股,可是不出半年,陈女士的50万元就严重“缩水”,仅剩下25万元,惊骇之下陈女士赶忙去查账户,却发现不仅股市亏空,还有4万元也被挪作他用。心痛不已的陈女士后悔得捶胸顿足,虽然最终追回了被挪用的4万元,可亏空的21万元却是追讨无门,老姐妹也从此断了往来。

  据专家分析,委托理财首先潜藏专业风险,其次,受托人的道德与法律风险也不容忽视。由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通常都没有具备法律效力的委托协议书,全凭亲戚或朋友间的道德诚信制约。然而面临大额资金,如果受托人的诚信道德不过关导致资金出现问题,委托人很难得到法律支持,往往会陷入追讨无门的境地。

  挪用公款炒股

  类似职务犯罪可能多发

  “拿股市里最常用的词来形容,现在是股票案件受理的熊市。”一位法官告诉记者,尽管是股案“熊市”,但他认为这里面蕴藏着诸多的风险,这些风险将随着股市由“牛”而“熊”逐渐爆发,乃至达到案件的“牛市”。

  这位法官说,以股票案件为主线,可以派生出许多支线案件。除了民间借贷纠纷、银行借贷纠纷、股票交易纠纷外,最严重的莫过于刑事案件,“比如因为眼馋股票大涨,一些人会挪用公款来炒股,乃至走上犯罪道路。”

  事实上,因挪用公款炒股被判刑者并不鲜见。

  据报道,4月12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中国银行泰宁支行原行长王加乐、原副行长李鸿浩、营业部原主任海清的上诉,维持泰宁县人民法院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王加乐有期徒刑11年,判处李鸿浩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判处海清有期徒刑10年。

  一位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检察官告诉记者,“股市热隐藏着职务犯罪多发的可能”,他介绍说,目前大多集中在三方面:

  贿赂犯罪,一些领导干部假借委托炒股等方式收受贿赂,并利用职权为行贿人在其他方面谋利;贪污、挪用公款类犯罪,包括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掌握公款、单位资金的人,利用职务之便,炒股谋利,牛市的财富神话更容易让他们下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类等渎职犯罪,擅自将国家、集体资金投到股市,一旦股市下跌或者操作失策,损失的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这类职务犯罪的案发往往有一定滞后性,也给案件查处带来困难,尤其是后两方面犯罪,因为股市的繁荣暂时掩盖了问题的暴露,只有等到股市调整后,才有可能水落石出。”这位检察官指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款、单位资金流入股市的监管,规范操作,才能既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也有利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股市的繁荣掩盖了所有问题,一旦股市调整,会引发多层次的社会问题,比如经济犯罪、纠纷等。总有一天,这些问题会集体爆发出来。”一位业内人士对此忧心忡忡。(李浩敏 马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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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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