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6日)从广东省纪检委获悉,自该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广东的反腐倡廉工作实现了从严治标、加大治本力度到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历史转变,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5年时间,全省纪检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3万余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近2.3万人,其中市厅级干部130人,县处级干部1498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9.23亿元。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5年内,广东全省纪检机关通过严肃查办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重点查处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和司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与重大责任事故相关的腐败问题。
配合中央纪委查处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等3名省部级干部违法违纪案、佛山市南海华光冯明昌诈骗银行巨额信贷资金案、中山市信联集团国家信贷资金重大损失案等重大案件。同时严肃查处了省交通厅原厅长牛和恩受贿渎职案,河源市委原副书记卢建中受贿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胡建昌失职渎职受贿案,惠州市委原常委、公安局长吴华立境外赌博案等一批大案要案。(邓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