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四川省检察院侦查终结,成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四川犍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犍为电力)原总经理官平巨额受贿、行贿案,近日由成都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官平无期徒刑;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决定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月15日,四川省检察院向本报记者独家披露了该案的内幕。
10万现金装进鞋盒送人
据四川省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是在查处犍为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时,发现官平涉嫌犯罪问题的。
检察机关查明,2002年初,犍为电力进行改制时,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官平想低价买下该公司的国有股份,多次找时任犍为县县委书记的田玉飞希望得到支持和关照。2002年春节前的一天,官平在一家宾馆停车场将用鞋盒装好的10万元现金送给田玉飞。
收受贿赂“胃口大”
官平接受调查后,检察机关又发现他有涉嫌受贿问题。
检察机关查明,1999年至2002年,犍为电力供应部副部长兼公司驻成都办事处主任刘某(另案处理)在负责该公司农网改造等项目设备采购中,向官平提出平分供货单位给予的“回扣”,官平签字同意报销上述设备款项。后刘某用128万元为官平在成都一高档住宅区购买了1套面积为282.91平方米的住房。
1998年3月,刘某找到兼任坛罐窑水电站二期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的官平,请他帮助其兄(另案处理)取得电站土建工程,刘某承诺事成后给予实惠。1998年5月,在官平的帮助下,其兄参与竞标获得该项目。1999年至2001年3月,官平先后在犍为和成都等地3次通过刘某收受刘兄给予的现金137万元。检察机关查明的这些受贿犯罪事实,法院经审理均予以认定。
“瓜分”犍为电力国有股权
犍为电力国有股权准备进行改制转让时,田玉飞将官平叫到其住处,当着县长杨国友(已被判刑)、乐山市工商银行行长朱某的面对官平说:“犍为电力准备卖给你,我叫朱行长来支持你们企业。”杨、朱二人当场表示支持。
但几个月后,田玉飞称有人要来买犍为电力,并要官平放弃收购,但承诺官平可以占一定的股份。官平不同意,向田玉飞提出合伙干,各占50%股份,田玉飞明确回绝。
不久,田玉飞通知官平,犍为电力由四川省东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德军(另案处理)购买,要他们自己洽谈。两人几经商谈后约定:东能集团收购犍为电力后,公司股东为王德军、官平、田玉飞,所占股份分别为70%、20%、10%;官平继续担任总经理,待遇不变。王德军以4000万元的低价收购犍为电力后,按协议将时值1313余万元的股份送给官平。之后,乐山市产权交易中心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违规将该股份过户到官平个人账户上。因犍为电力的股权一直处于冻结状态,法院认定官平的这一行为属犯罪未遂。
产权交易领域易发职务犯罪
据四川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国资委2004年才正式成立,而犍为电力国有股协议转让事件发生在2002年。那时国有资产转让的审批程序、审计公示等都不太规范,县委、县政府在国资转让上有绝对的决策处置权。
四川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陈昌斌介绍说,在田玉飞受贿案中,王德军许诺给田玉飞好处1500万元后,虽然其他企业出价8000万元拟参与竞买犍为电力股权,田玉飞竟不经公开拍卖,就将1.9亿元净资产的犍为电力仅作价4000万元低价出让。这充分反映出,在国有资产转让中,如果对手握党政领导权、企业管理权的关键人物缺乏监督制约,他们很容易拿手中的公共权力进行寻租,以谋取私利。
陈昌斌介绍说,产权交易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不仅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严重危害公共利益和职工利益,有的还引发国有企业职工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2006年1月至今年3月,四川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产权交易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42人,其中受贿34人,行贿7人,介绍贿赂1人;大案32人,占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