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近日发布了一项规定,对党政干部因公临时出国考察培训进行“严格控制”,具体措施包括试行年度出访配额管理、出访人员总量控制、考察培训等一般性公务活动不再审批等,还特别规定,市辖县区党政“一把手”一年最多出国一次。
其实,早在去年9月,四川省就出台了一个文件,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境外培训做了严格规定,同样提出了“一年不得超过一次”的要求。看起来,“一年一次”似乎已经成为地方政府限制领导干部出国频率的一个门槛。
之所以要限制领导干部出国考察培训,主要原因是官员公费出国已经暴露出过多过滥的问题,每年全国用于官员出国的财政支出都高达数千亿元。一些官员打着考察的名义,频繁到世界各地观光旅游,甚至用公款在境外赌场参与赌博。本来带有强烈的政治意味和开放色彩的考察活动,渐渐沦为领导干部的一种“待遇”,乃至成为官员走向腐化歧途的一种诱导剂。
近年来,社会舆论对官员出国现象颇多批评,每年的全国两会上,都有代表和委员提出提案和议案,要求对官员出国考察实行严格的规范和管理,以打造一个廉价而高效的政府。正是在这种遏制行政奢侈浪费的大环境推动下,各地开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以改变官员出国太勤、公费旅游泛滥、考察培训有名无实的现象。
不过,从舟山等地的相关规定看,这些限制性措施还是弹性太大,因为其中包含了太多“一般性”、“原则上”等模糊字眼,很容易派生出“例外”和特殊情况来。虽然一把手出国“一年最多一次”算得上有节制,但是,这样的次数规定却远远说不上科学。首先,一把手未必每年都有必要出国一次,有了这个“一年一次”的门槛之后,领导干部很可能把它当成职级待遇或者“权利”,有事没事就到国外溜达一趟。其次,即使是一个地级市,县区和市属部门的党政一把手也多达数十人,这些人每年出国考察一次,对于地方财政来说也是一笔相当可观的开支。以这种弹性制度去应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强烈出国冲动,多少会给人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
领导干部之所以热衷于出国考察,而且总能顺利成行,原因还在于审批程序过于简易、限制太过宽松。假设所有的地方官员公费出国都需经过严格而繁琐的报批手续,其经费报销都要经过上级监察机关的审查,领导干部就不会把出国考察当成美差,在面对公费旅游的诱惑时也难免会权衡得失。
遏制行政奢侈浪费是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只能动真格,不能走过场。如果地方政府不能从根子上找到公费出国、公款吃喝和修建豪华办公场所的原因,不能实行最严格的限制和管理,类似“一年最多一次”的弹性制度执行得再好,也难以扭转官员出国考察泛滥的局面,也很难让人民群众感到满意。(蔡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