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李书福出资210万元,设立“未来人才基金”,定向资助100名家境贫寒、无力求学的学生。为了找到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浙江吉利技师学院副院长席德尧说,他们总共花费近1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差旅等费用。
黄如论对这种现象也有同感,最近,他回到家乡,老乡问他能不能拿几百万出来助教,因为很多学习很好的孩子上不起大学。黄如论的想法是:“如果我要做,我就登报纸,发布我要在福建省帮助多少个学生,大家来报名。然后我去调查,你是不是真的很穷上不起大学,把钱真正落实到需要的人身上。”
诚信问题成了慈善事业的一个绊脚石。但说到底,这种现象还是因为慈善机制出了问题,因为机制的缺失,慈善家们不敢将钱放给一些慈善机构;因为机制的缺失,出现骗取善款的行为;因为机制的缺失,慈善家们除了慈善捐款外,还要额外地付出。
伪慈善,拿什么来约束
机制的缺失,对于善款的接收者而言,可能会出现欺诈,而对于作出慈善行为的人来讲,也同样会造成欺诈,造成伪慈善。
曾经被誉为“中国母亲”的胡曼莉就出事了。
她是中华绿荫儿童村的创始者,因抚养数百名孤儿而闻名。1999年,她在美国慈善机构“妈妈联谊会”会长张春华的许可下,以代理人身份来到云南丽江,建设当地的孤儿学校。但孤儿学校的管理及对慈善捐款的使用,被张春华及外界多次质疑。
日前,这项质疑有了结果。
1999年美国妈妈联谊会捐给丽江妈妈联谊会35万美元,就是这笔款项引起了张春华的怀疑:这笔钱是美国妈妈联谊会帮助胡曼莉成立丽江妈妈联谊会和孤儿学校时打到中国的。当时美元的银行汇率是8.3,胡曼莉兑的汇率却是8.1,而且没有向张春华提供美元兑人民币的水单。张春华怀疑胡是在黑市中兑换的,且截获差价作为私利。
从此张春华便开始了不断的举报与揭发。
2006年年底,丽江市政府的一项审计报告出炉。这次审计的范围包括1999年7月丽江孤儿学校成立后至2006年8月31日的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表明:胡曼莉把约33万元社会捐款说成是自己的个人捐款,不据实列出开支的数额亦达33万元;在孤儿个人账户上仅凭存折复印件提取的资金近10万元;在支出中应按固定资产核算而未核算的资金达43万余元;胡曼莉对十余名孤儿投了28万余元的商业保险,作为学校的一次性支出,在财务上却隐瞒了分红,也隐瞒了五年后可以全额返还的事实;电脑服务部的数年收入也没有入账。在没有合法票据的情况下,孤儿学校凭一般通用收据、付款证明单、商品调拨单等票据支出的金额达42万余元。
除了胡曼莉事件,其他伪慈善事件也频频见诸报端:
2003年1月12日上午,太子奶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捐赠仪式,宣布向“希望工程”和“母亲健康快车”项目各捐款100万元。可截至当年8月,该集团的慈善捐赠依然没兑现,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愤而将之告上法庭。而该集团旗下的北京太子童装有限公司同时承诺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捐赠的100万元,也只到账20万元首期款,其余80万仍不见踪影。
2004年7月《华西都市报》报道了当年6月11日在四川成都举办的一场大型慈善义演中,部分演职员竟然收取出场费事实。
中华慈善总会理事章立凡说,良好的民间慈善需要有三个层面的土壤,法律、道德和文化。而慈善文化其实是慈善最内核的东西,张春华所称的慈善之心,正是一种可资吸纳的慈善文化。这种文化在中国刚刚起步的民间慈善中还比较缺乏。
纳税包袱何时解除
全国人大代表、茂名市工商联会长倪乐,在3月9日参加“两会”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小组讨论上,讲述了一件让他尴尬又生气的事:
“曾经在一次水灾后,我给某山区捐了100万元,结果要征收17%的纯利税、33%的企业所得税,而因是以我个人名义捐赠的,还要交个人所得税,最后交了共60多万元税,等于我一共捐赠了160多万元!”
“这样做善事,问你干不干?!”倪乐说,捐款还要交税,严重挫伤了善心人的积极性。
据介绍,目前在我国,只有捐款到由国家民政局设立的宋庆龄基金会、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机构三大单位,才可获取捐款额的发票,凭发票可免交税。此外,其他类型的捐款都要交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项规定让很多慈善家感到高兴,但他们也很疑惑:“什么样的捐赠才叫‘公益性捐赠’?这个名词,并没有清楚的法律解释。”
“中国目前的慈善运作很不规范。我做了十几年慈善,有的直接捐给当地政府或个人,有的通过慈善机构。国家对于直接捐赠没有免税政策。为什么企业家对慈善不积极,这是一个原因。”黄如论也有同感。(张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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