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4月28日电(记者 石雨)云南官方今天在此间专门召开案件通报会,向媒体通报该省原交通厅副厅长胡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目前初步查明,胡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涉案金额超过四千万元人民币。
云南省纪委副书记郭永东介绍,二00七年一月二十日云南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对胡星进行立案调查。一月二十六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二月十八日,胡星被专案组从新加坡抓捕归案。四月二十四日,经云南省纪委讨论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胡星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胡星二00四年十一月到云南省交通厅任副厅长,分管水上运输、汽车运输、外事、交通安全工作。之前,胡星曾任昆明市规划局长、副市长并分管规划、城建等工作。二00七年一月,云南省警方在侦办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时,发现时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有重大作案嫌疑。二00七年一月十九日凌晨,胡星仓皇出逃。一月三十一日,检察机关正式签发对潜逃的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的逮捕令。其批捕罪名是涉嫌窝藏、转移巨大金额。
据胡星专案组成员介绍,二00七年一月十八日,当胡星得知其弟胡彬及胡彬妻弟贾劲松被昆明市检察院抓捕后,于十九日凌晨与其二弟胡波驾车逃离昆明,经云南文山、广西南宁,于一月二十一日凌晨入住广州市某宾馆。同时指令其亲戚卢某、王某从昆明携带胡星护照和一百多万人民币现金乘飞机到广州会面。胡星拿到早就准备好的瑙鲁国护照和现金后,于二十一日下午乘飞机达到上海,从上海浦东机场出境抵达新加坡。之后,胡星又从新加坡到香港与其情妇会合,其间胡星在网络上看到了通缉令,即于一月三十一日执瑙鲁国护照飞往英国伦敦,未获准入境,遂于二月二日又到新加坡。
通报会上同时对胡星的主要犯罪违纪违法问题作出通报:首先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四千零二十九万元人民币。二00三年,时任昆明市副市长的胡星主管昆明东连接线项目,几次共收受深圳某投资集团董事长陈某贿赂现金人民币二千二百万元、港币五百万元。此外,在一九九五年至二00六年期间,胡星利用担任昆明市建委主任、规划局局长、分管城建副市长等职务之便,在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及市政建设中,通过打招呼、出面协调等方式,帮助少数房地产开发公司拿到项目开发权、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等,先后多次收受范某等人贿赂现金及房产价值超过一千万人民币。
其次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胡星在任昆明市副市长期间,授意其三弟胡彬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了昆明市金城阳光屋业有限公司。二00三年,在昆明金碧公园建设项目中,胡星通过采取不公开竞标、指使他人修改电脑程序等手段,最终使胡彬公司中标。胡彬中标后进行房地产开发,该项目净利润一亿四千八百余万元人民币。之后,胡星还多次利用其职务便利,为其亲属的企业牟利。
此外,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胡星生活腐化,包养情妇。一九九三年,胡星在任昆明市盘龙区副区长兼樱花宾馆董事长期间认识了张某某,后将其安排到某酒店工作,一九九五年胡星与张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并长期包养。一九九七年胡星出资五十万元在昆明购买了一套住房给张某某,两人在此姘居。二00一年底张某怀孕,胡星又在深圳花一百多万元购买了一套住房给张居住,并为张购买了一辆丰田越野车和一辆凌志越野车。张某某于二00二年产下一女。胡星还用违法所得为自己和张某某在深圳购买了别墅和商铺等。此外,胡星还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鉴于胡星已涉嫌犯罪,此案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