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四日电 (记者王岩 孙宇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安哥拉共和国引渡条约》议案今天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该条约是中国和安哥拉为加强在司法领域的合作,促进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发展而签署的。
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说,中国与安哥拉自建交以来,关系发展顺利。近年来,安哥拉更加重视对华关系,视中国为战略合作伙伴。中安两国经济贸易合作发展迅速,安哥拉已成为中国在非洲第一大贸易伙伴。此外,两国在军事、文教等领域的合作也逐步展开。
“安哥拉十分重视与我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并于二00五年十一月向我国提出谈判缔结引渡条约的建议。考虑到与安哥拉缔结引渡条约,既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双边友好关系,也有利于构建两国在司法领域合作的法律框架,我方作出积极回应。”武大伟说。
据悉,该条约于二00六年六月在罗安达签署,共二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引渡义务;可引渡的犯罪;应当拒绝引渡的理由;可以拒绝引渡的理由;引渡的程序和费用;特定规则;争议解决的方式;条约生效和终止的程序。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认为,该条约内容符合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司法实践,符合我国的利益和实际需要。批准该条约,有利于加强两国在司法领域的合作,有利于促进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该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