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知识产权局透露,截至2006年底,河北省已有11种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据介绍,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命名的产品。
我国依法对地理标志产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中明确指出,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产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河北省11种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沧州市的黄骅冬枣、沧州金丝小枣、泊头鸭梨;秦皇岛市的昌黎葡萄酒、卢龙粉丝;张家口市的沙城葡萄酒;保定市的蠡县麻山药;承德市的山庄老酒;石家庄市的赞皇大枣;邯郸市的涉县核桃、涉县花椒。(记者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