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将彻底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区别,统称“居民户口”,合法固定住所是基本落户条件。
今年5月,将是辽宁省有史以来第一个“流动人口服务月”。
昨日,辽宁警方宣布,作为这个活动的一部分,“允许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者在经常居住地落户”,落户条件是:“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户政科科长刘业英承认,这意味着,辽宁户籍改革事实已经开始,最终目标则是消除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别。
上世纪50年代,我国建立了以城乡二元结构为基础的户籍管理制度,因此出现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
“宁要大城市一张床,不要乡村一所房。”在辽宁,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在户口的限制下,包括子女就学、医疗、交通事故处理甚至最低生活保障都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异,这带来了诸如两地分居等各种各样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城乡差距的减少,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间差别的呼声日益高涨。
此前,3月29日,公安部召开的全国治安管理工作会议,议题之一便是讨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由此,户籍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具体到辽宁,唯一的悬念就是改革的时间。
昨日下午,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纠风办和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就全省流动人口服务月活动及二代证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发布。
发布会现场,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政委田铁成称,辽宁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经常居住地落户。
田铁成的这番话实际上已经宣布,辽宁的户籍制度改革已经开始。
【声音】
辽宁户籍改革怎么改?
辽沈晚报:公安部提出,户籍改革后的落户基本条件就是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现在辽宁也这么说,这是不是意味着,辽宁户籍改革已经开始?
刘业英:(点点头,笑着与治安总队政委田铁成对视一下)是的。
辽沈晚报:怎么理解“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
刘业英:打个比方,你在沈阳花5万买个房子,产权是你的,或者居住权是你的,那你就有固定住所了,也就符合了基本落户条件,当然也就可以落户在沈阳。沈阳早就有类似的政策,我这个解释指的是全省其它城市。
辽沈晚报:辽宁现在还有农业户口吗?
刘业英:有,一些地方还存在,户籍改革的目标就是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别,统称为居民户口。
辽沈晚报:户籍改革为什么这么谨慎?
刘业英:这个事情牵涉的面太大,户籍就是公安机关一个管理手段,但这上面附加的东西太多了,即使是户籍改革进行之后,我们也需要时间,逐步剥离附加在户口背后东西。
【观点】
各方专家评说户籍改革
本月初,在农业、非农业的二元户口制度问题有望得到解决的消息传出来之后。凤凰卫视资深时事评论员曹景行先生就此发表评论。
“取消城乡二元制度固然是一个方向,但是具体怎么做,规定的还不够细化。这对各级政府执行力来讲是一种考验。”“可能我们每个人都知道,从公平合理的角度来说,肯定要取消这个制度。”“但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又不是一下子就能解决的。”“现在的情况就是:虽然不合理,但是没办法,尽管大的趋势是一定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袁崇法在接受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采访时表示:“户改”一直在往前走,目前与财政和社会福利联系不大的、容易的大都改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
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则认为,全国范围的户籍改革启动,还需要过去附加在户口上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资源不断强化,成为全民共享的公共资源。
【故事】
户籍背后的苦辣酸甜
2003年8月8日下午,抚顺市拉古乡刘山村村民关英祥和周丽云老两口为了给今年刚刚考取大学的小女儿和已经上大二的大女儿筹集学费,赶马车到市内卖菜,回家途中遭遇车祸。
关英祥被撞身亡,周丽云全身多处骨折。事故善后处理,仅仅因为农业户口,关英祥死亡赔偿金只有2万元左右,但如果关英祥是非农业户口,这个数字会翻上一番。
被认为是附加在户口上的东西实在太多:就学、入托、医疗、低保、交通事故处理、就业……牵涉到生活方方面面,有着与关英祥类似故事的人也实在太多,如今,关英祥的两个女儿都已经拥有城市户口,发生在其父亲身上的故事再也不会发生在她们身上。
贾云霞,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乡陈家沟村村民,今年64岁,本人没有任何固定收入来源,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与她年纪和情况都极为类似的一个亲属却在享受着最低生活保障。
造成这种原因的就是户口,贾云霞是农业户口,而她的那个亲属却是非农业户口。贾云霞一直希望这种差别能尽快消失。
【现状】
户籍改革的理想与现实
昨晚,在沈阳长期打工的外来务工者刘云伟在电视中听到田铁成的话,转身拿起手机,告诉远在朝阳的父亲:“我准备在沈阳买个二手房,电视上说了,只要房子固定,户口随便。”
此前,沈阳已经规定,今后,农民工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等途径,获得具有所有权并达到一定标准的住房,可以将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和在同一居住地赡养的老人的户口,迁移到就业和居住的城市。
作为户籍改革的一部分,沈阳市还将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为农民工提供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就业机会。用人单位不得以解决城镇劳动力就业为由清退和排斥农民工。
刘业英表示,农民工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申报暂住登记,拟在暂住地居住1个月以上的农民工,要申领《暂住证》或《居住证》。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农民工,在就业、子女上学、报考公务员等方面与当地公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但一名户籍专家警告说,沈阳有几十万农民工,都是农村户口,如果一下子都变成沈阳户口,一个沈阳市要想全部消化这些农民工在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问题,“根本不现实。”
一方面是二元化户籍制度带来的不平等引发的不满,另一面则是现实的“容量问题”,两者之间的矛盾之处,一直被认为是户籍改革最大的难点。
这也是职能部门在户籍改革中,为什么始终表现得非常谨慎的原因之一。(作者: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