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前对2003年1月以来的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清理,一旦发现不顾实际财力,超规模、超标准兴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将给予严惩。”4月4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的一纸通知,震动了河南各地。
实际上,前不久,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就公开表态,严控行政机关新建扩建办公大楼。严禁建设豪华楼堂馆所已经被中纪委、监察部确定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超标建设的楼堂馆所,有的会予以没收,有的会进行拍卖。
再早之前,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时也指出,“今年政府将对近些年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兴建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情况进行全面彻底地清查。对于违反规定拟建和在建的楼堂馆所,要坚决停建和缓建。已建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予以处置,直至没收、拍卖或改作它用,决不能再作为政府的公用场所”。分析人士指出,如果把河南此举看成是对高层的回应,河南的反应可谓迅速。
监督缺位违规现象层出
河南此举引来一片叫好之声,但也有法律界人士不无忧虑地指出,随着清查工作的深入展开,一些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将不可避免。
投入巨额资金、占地530亩、建筑面积超过4.5万平方米,还有波光粼粼的人工湖、大片的绿地花园、灯光球场等等休闲设施———郑州市惠济区状似“白宫”的政府办公新址,引起了广泛而强烈的质疑。颇具讽刺意味的是,郑州市惠济区是一个刚刚从“要饭财政”过渡到“吃饭财政”的地区,占用了大片耕地的办公新址,博得了“世界第一区政府”的雅号。
“让人不安的是,除了当地老百姓的非议以及媒体的报道,至今尚未看到有关部门对这一违法建设进行有力的监督。”一位法律界人士说。据了解,一个区政府要投入财政资金修建主要国家机关办公场所,除了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的监督之外,在区这一层面,区人大对区政府、区政府对区财政部门分别负有财政监督的责任。只要这一笔财政支出在区人大那里未获通过,这个办公场所就建不起来。但是,郑州市惠济区的“白宫”却是党、政、人大、政协“四大班子的四幢楼分列会议中心四周”。这位法律界人士分析说,监督者与被监督者都在这里占有一席之地,形成了现实的共同利益,正常的财政监督于是形同虚设。由于对公共财政的法定监督严重缺位,导致违法违规的公共建设层出不穷。
关键问题还是执法不严
据了解,在我国,《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是党政机关进行建设的法律依据。“一切并非无法可依,关键的问题还在于执法不严。”一位政府机关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河南省濮阳县———一个尚有数十万人未解决温饱的财政穷县,在办公楼建设方面却屡出大手笔:2002年9月,在没有按规定程序报批的情况下,濮阳县开工建设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暨公务员培训楼。该项目设计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975万元。2004年6月工程竣工,不仅面积增加到近两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也达3200多万元。
而《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建设总投资三千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议书……(一)地方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家计委审批……
“如果仔细查一查,近年来,投资动辄上千万甚至上亿元兴建的楼堂馆所,有多少是按照这个条例操作的,答案恐怕不容乐观。要么是负有审查责任的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就是通过权钱交易买来的通行证,否则就无法解释这些豪华楼堂馆所是怎样破土而出的。”这位内部人士说。
如何确保真正清理彻底
“对于豪华办公楼问题,政府说的并非不多不重,群众的反映也不是不强烈,最关键的是没有刚性约束,缺少撒手锏。结果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清理工作也多是各地的自查自纠。”一位法律界人士说,“正缘于此,兴建豪华政府办公楼这股歪风屡禁不止,成为顽症。”那么,如何才能确保此次清理工作不再隔靴搔痒,彻底刹住政府兴建豪华办公楼之风呢?这位人士提出了几条对策:
严把建设审批关,无论资金来源如何,政府机关新建扩建办公楼必须由国家统一审批,并建立立项负责制;
对违规的典型案例不能曝光了事,要对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由国家统一制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职数及经费、用车、用房等使用标准。对已经建成办公楼的单位,进行彻底的审计核算,落实人员面积标准,超出部分由政府统一调配给缺少办公用房的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公开向社会出租转让。并建立政府房源统一整合制度,实施动态调整。
“清理的最终目的是要在清理事实的基础上进行究责。”法律界人士进一步指出,对于那些没有履行正常审批手续的楼堂馆所,要对其决策者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党纪政纪的处分;对于那些履行了审批手续却不合规不合法的,即审批本身违法违规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建筑工程中存在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一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清理中,一定要本着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除解决建设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外,更要对决策者进行严肃的处理。(邓红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