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税局5日发出通报,青岛市李沧区某玩具公司负责人张某,因逾期申报个人所得税被青岛市地税局李沧分局罚款50元。这是青岛市地税局今年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逾期申报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青岛地税局李沧分局有关人士介绍,张某2006年各项所得达到327831元,应纳税款共计56851.2元。张某已分别在2006年各个月份的申报期内缴纳。
但按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张某不论是否已在2006年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应在2007年1月1日至4月2日的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张某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没有重视各媒体的宣传和税务机关的提醒。直到4月3日上午,税务机关通报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情况,并提示税务机关将进行专项检查和稽查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未申报问题的严重性。于是,他匆忙来到青岛市地税局李沧分局纳税服务中心进行了申报,并自觉缴纳了罚款。
青岛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处马汝奎副处长向记者介绍,4月2日申报期结束之后,青岛市地税局已先后接到7名逾期未申报纳税人的电话咨询。这些人大多是因外出忘了申报截止日期。他们从新闻媒体听到有关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宣传报道之后,感到着急,后悔未能按期申报。
据马汝奎副处长介绍,青岛市已有17783名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完成自行纳税申报。从目前申报的情况看,青岛市纳税申报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还有一些地税部门有记录的高收入者没有自觉申报。从4月3日起,税务机关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应申报而未申报的重点对象进行约谈,说明自己逾期未申报的原因。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逾期未申报的,将受到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就青岛市地税局开出的首张罚单,青岛翻译协会秘书长楚成东表示,青岛地税局开出的第一张罚单,其影响是深远的。它不仅为不依法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敲响了警钟,同时也是对每位公民的警示。第一张罚单告诫我们,依法自行纳税申报应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王太星 焦志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