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发挥110的作用,公安部表示会将多次拨打骚扰电话的电话号码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进行处理。(《中国青年报》3月30日)
从保护公共救助资源角度看,对打骚扰电话的人进行处理,乃至将相关电话号码列入“黑名单”,都无可厚非。但也应该认识到,110接到骚扰电话的多少,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公共意识,而在很小程度上取决于有关部门对骚扰电话的处罚力度——道理很简单,想骚扰110的人,可以用公用电话,也可以用手机“报警”,然后换部公用电话或换个手机号码再“报警”,让你查无可查。
重要的是,如果将拨打骚扰电话的号码列入“黑名单”,很可能会让110和报警人一同掉进“狼来了”的陷阱。某人拨打110,第一次是骚扰,第二次还是骚扰,但当他真的遇到紧急情况需要救助,第三次拨打110时,却发现已经打不通了。这个时候,我们显然不能幸灾乐祸地说他“活该”,至少,这不是110设立“黑名单”制度的初衷。
而且,更多的骚扰电话是从街头公用电话拨出的,如果这些电话也被列入“黑名单”,那就意味着很多遇到紧急情况需要救助的人无法及时报警,由此造成的后果将是不可想象的。
110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不能把自己免受骚扰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因此,我们是不是可以这么说,即使骚扰电话固然占用了一定的公共资源,但这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百姓利益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