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要实施的物权法似乎成了一部万能法,可以说寄托了公众无数的期待。继有专家称“物权法将终结强制拆迁”,有学者称“物权法将给公民住宅保障”,有专家称“物权法将挑战物业霸权”之后,近日又有专家称,当下为公众诟病的城管“没收式执法”将受到物权法的挑战:如果没有法律上非常明确的法律依据,任何机关和个人不能随意没收包括流动摊贩在内的他们的生产工具或者是他们其他的私人财产(4月2日央视新闻)。
感觉这位专家的看法太乐观了。不错,物权法作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其他许多法律更有效力,但其效力再高,有一个国家最高的法律——宪法的效力高吗?两年前,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条款,明确“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可从当下的现实看,这最高的法,并不能有效地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并不能遏制城管没收式执法。连最高的法——《宪法》都限制不了城管权力,都保障不了摊贩财产免受城管没收,怎么能期待一部物权法——比《宪法》效力低很多的法管住城管的手?
从任何一部公正的法律看,城管没收式执法都是非法的,都是权力的滥用和对公民财产的侵犯;纯粹依照法律的话,甚至城管存在的合法性都值得怀疑,有学者统计过,城管大约有300多项权力,这些权力都是工商、公安让过来的,没有经过一部法律来授予——既有的法律都拿城管没有办法,物权法又能如何?物权法要想起到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法治,法律条文能得到落实,要大家都尊重法治,特别是公权力要被法治驯服。
城管没收式执法横行,并非当下没有法律管这事,而是有法无人依,公权视法律为无物——在法治不受尊重、公权力无法无天的语境中,如何指望物权法能驯服城管权力?
从终结强制拆迁到保障公民住宅,从终结物业霸权到挑战城管没收执法,当下社会中许多不合理的东西都寄望物权法去终结和挑战,更有专家撰文《物权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给公众画了许多美丽的画饼,一部法律能承载这么多权利期待吗?对物权法的过度依赖,不仅不能体现物权法有多么牛,反而恰恰折射出当下中国法治的艰难处境:法律不被信仰,权利得不到捍卫,人们只能将所有的希望累积地寄托到另一部法律身上,寄希望于通过无尽的立法来保障自己的权益。真正的法治语境中,人们从来都是利用既有的法律去捍卫自身权益,而不会过度寄望于未来,把一揽子重要权利寄望于另一部法律。
一方面,将如此多的期待寄望于一部物权法,这是不科学的,一部新法不可能创生许多权利,只能对许多已经沉淀下来的权利进行总结;另一方面,过度依赖一部未来的法律,这不是法治,本质上是一种“类人治思维”——人治思维是指望一个铁腕领导带来突然变化,而过度依赖物权法,则是指望一个铁腕法律的诞生,这是不符合法治思维的,恰恰折射出法治的贫困。(东方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