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市日前确认“华夏第一祖龙”工程属违规建设行为,并于31日公布了对一工程的处理办法:立即停止建设;重新进行论证,依法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对前期违规建设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据新郑市有关负责人介绍,“华夏第一祖龙”违规建设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当地的高度重视。经过调查,新郑市作出决定:“华夏第一祖龙”工程立即停止建设;责令祖龙公司尽快组织有关专家对此项目重新进行科学论证,依法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对祖龙公司前期违规建设问题,相关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目前,祖龙公司已停止“祖龙”建设施工。
据新郑市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调查查明,2007年3月20日,郑州祖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完善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重新开工建设“华夏第一祖龙”,属违规建设行为。
新郑“华夏第一祖龙”工程的筹建过程是:2002年4月,广州人郭圣海构思在始祖山上自筹资金建设一条象征中国民族的华夏巨龙,之后开始运作。按照公司设想,“华夏第一祖龙”是一个文化旅游项目,龙身长21公里,宽6米,龙头高29.9米,投资概算约3亿元。
2002年12月18日,“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在未办理环评、用地、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开工建设,建成龙头主体工程和460米长龙身,占用荒山4.1亩(2760平方米)。
2003年初,新郑市有关部门发现“华夏第一祖龙”违规建设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勒令其停工,搁置至今。其间,新郑市有关部门多次催促项目方尽快依法按程序报批。
2005年10月,祖龙公司正式接手“华夏第一祖龙”项目。2007年初,祖龙实业公司与深圳雄伟诗书画社合作,由深圳雄伟诗书画社负责项目的策划和招商,祖龙公司负责工程建设,共同推进“华夏第一祖龙”的建设。
3月20日即农历二月二,民间俗称“龙抬头”的日子,祖龙公司在尚未办理完善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利用这一传统民俗节日,宣传“华夏第一祖龙”,为该项目招商引资,并擅自重新开工建设。
记者获悉,河南新郑市“祖龙”事件已经引起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目前,国家林业局已责成河南省林业厅进行调查核实,国家环保总局已派人赴“华夏第一祖龙”建设现场进行调查。 (记者程红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