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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不妨“借腹生子”
2007年03月30日 10:34 来源:法制日报

  1个“新”楼盘,每套房价约7.5万元,均价1623元/平方米,这几个数据在如今很多大城市看来有如天方夜谭,但它的确是深圳的个人合作建房者们的一次成功“战例”。据报道,该楼盘实际上是位于深圳宝安区沙井街道的两栋宿舍楼,因债务问题而被法院强制委托拍卖,以上便宜的价格就是个人合作建房者们通过竞拍实现的(3月28日《法制日报》)。

  有句话说得好,“猫有猫道,鼠有鼠道”,这些年见惯了杂草般疯长的楼价,习惯了望着新开楼盘长吁短叹,也见识了合作建房先驱者们的“潮起潮落”的不易,这“竞拍现成楼盘为我所用”的新招委实让人眼前一亮,得给它鼓鼓掌!

  想那合作建房运动初起时的动机,不就是受不了那“价格离谱服务更不靠谱”的劳什子罪吗?索性从拿地、建房乃至确定物业找几个人自己干得了。但真运作起来,让组织松散的自愿者们完成专业性极强的拿地、规划、建筑等诸多事宜,确实有些勉为其难,且沟通成本巨大,这也是合作建房的前景看上去并不乐观的原因。深圳的这个案例,可谓开辟了一条新的思路———一条龙建房困难,咱干脆买现成的。当然不从那“搭个泥巴架子就坐等收钱”的开发商那买,要买就从那特殊房源上下工夫,深圳合作建房者选中司法执行过程中用于拍卖的楼盘,可谓独具慧眼。此种思路值得推广。

  算算全国多少金融机构哪儿没几栋抵押的房产?这些兜在手里不卖出去不还一个劲地折旧吗?光这部分房源,我看还真可以好好挖掘挖掘;再数数大中小城市里有多少闲置的烂尾楼,可不可以利用起来?都说一寸土地一寸金,可有些烂尾楼盘一歇工就多少年,咱能不能好好利用利用?还有多少住宅楼在远未到楼龄的情况下被一股脑地拆毁,背后掩不住盖新楼以牟利的动机,这是多大的浪费啊!能不能规定,对拆迁未到楼龄住宅楼进行严格限制,空出来的房源再流通?还有那许许多多的公共设施,是不是也想想法子。

  深圳这“借腹生子”的路子不仅是智慧之举,更是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的良好举措,值得有关部门好好研究。

  有人讲,目前房价过高主要原因是市场供给不足,这也许是一个重要原因,但“供给不足”并不意味我们已经充分挖掘了现有的存量。现在一个不好的现象是,只要涉及到商业性用途,有利于提高物流资金流流量的项目,土地供应总会源源不断;而往往涉及到廉租房、经济适用性等盈利性不大的民用房,则土地的有效供给就成了问题。“最大限度保障社会公众的住房需求”应当是公权部门的基本职能之一,只要把握这一点,政府完全可以在住房供给问题上配合这种民间自发的房源寻求努力,在作好增量工作的同时,充分挖掘尚可利用的楼盘资源,为民间资本“盘活现有资产挖掘住房潜力”之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比如对闲置的烂尾楼收回土地使用权,政府可注资或利用民间集资进行商用楼民用住宅化改造,并给予参与此行为的民间团体或个人以相关税收减免;又比如在相关拍卖中,对于尚有价值的抵押楼盘,规定给予民间集资拟作为住宅楼改造的投资者以某些优先条件,以示鼓励;还比如对那些“拆之可惜废弃浪费”的鸡肋公共设施,在城市规划时予以变通,充分发掘其改造为低收入者居住用房的可能性。如此,既节约了资源,又便利了民众,何乐不为呢?(雨闻青)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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