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在京召开的全国治安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国将大力推进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为重点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实现公民身份平等。公安部的最新统计表明,目前已有河北、辽宁、江苏、山东、重庆、四川、广西等12个省(区、市)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称为居民户口,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山东省明确规定,全省以是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有承包土地、长期从事林牧渔业等生产为依据,划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湖北省公安厅与有关部门商定,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计指标,相应变更为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统计指标。湖南省将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实施由过去以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为标准调整为以居民户口登记地和是否承包责任田为依据。
为推动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当地公安机关主动配合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教育等部门调整相关配套的经济社会政策。辽宁、福建、广西分别会同省计生委、省民政厅、省军区等部门多次深入基层,就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后如何加强计划生育对象管理和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等问题开展了调研,并形成了初步工作意见。
“总体来看,各地的改革进程比较平稳,社会反响良好。”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还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转移;完善暂住户口登记,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放宽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的条件限制,放宽对投资、兴办实业和购房人员的落户政策,放宽各类人才落户政策,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
北京、上海已下发了本市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实施意见,放宽了条件限制;广东省的佛山、深圳、中山等地将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农村地区居民统一转为非农业户口,实行城市化管理,为下一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奠定了基础。
有学者认为,尽管我国一些地方进行了户籍管理的试探性改革,但主要还是停留在技术操作层面的改革。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我国户籍管理制度仍存在三大弊端:一是城市和农村户口的二元化管理;二是迁徙不自由;三是户籍和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权利挂钩,被人为赋予了太多的“附加值”。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余凌云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户籍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把户籍放在控制人口的个人信息上,而不是强加给户籍许多附加值。但现阶段完全放开让公民自由迁徙,则会给城市特别是大中型城市带来很大的压力,公共基础设施、医疗、就业、教育等一下子很难跟上。(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