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国家赔偿金提至每日83.66元
2007年03月28日 18: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8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消息称,2007年中国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国家赔偿金将有所增加,达到每日83.66元,比上年增加10.36元。

  新华网报道称,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日前已下发《关于转发2006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83.66元日平均工资,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也已向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遵照每日83.66元的标准执行。

  据了解,国家统计局3月22日发布了2007年第2号公告——《关于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数据的公告》:根据年度统计结果,2006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001元,比上年增加2596元,日平均工资为83.66元,比上年增加10.36元。

  根据中国的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据此,今年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金应为83.66元。

  据了解,自从中国国家赔偿法1995年施行以来,由于国民经济不断发展,职工每年年均工资水平不断增长,国家赔偿金标准也随之不断提高。


 
编辑:闻育旻】
:::相 关 报 道:::
·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最高法:“该赔不赔”是国家赔偿工作的突出问题
·《国家赔偿法》十年 全国法院共决定赔偿6968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