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举行的宁波市建设系统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传出消息,今年起,宁波市将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5%用于建立住房保障基金,扩大廉租住房受助范围,使全市符合人均12平方米以下住房标准的所有低收入家庭都能享受廉租住房,真正实现居者有房住。廉租住房享受对象实行“应保尽保”,在全国范围还不多见。
为缓解群众住房难,宁波积极构筑以商品房为主体、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城镇住房供应保障框架,形成区别对待、分类供应的新机制,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2002年以来,先后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低收入家庭住房制度和限价商品房制度。其中,2004年推出的限价房制度开创了全国先河,得到建设部和浙江省政府充分肯定,并在其他城市推广。据统计,至今仅宁波老城区累计已有9500多户居民从住房保障政策中受益。
同时,宁波花大力气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最近几年,完成了96个老住宅小区的整治,通过更新屋面、改造绿化和基础设施,引入物业管理等,让4万多户居民住得更舒心;完成163万平方米非成套房和低洼积水地房屋拆迁改造,使5万多户家庭迁入新居。
宁波还在完善已有住房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住房保障规划,力争通过几年努力,让所有低收入群体和住房困难家庭住上比较满意的房子。今年,除继续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和老小区、非成套房和低洼地成套房改造外,还将探索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模式,使低收入家庭在住房选择上有更大自由度。(记者郭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