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三日电 (记者 孙自法)享有“科技工作者之家”之誉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二十三日下午发布《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明确提出“以学术团体、专家的名义参与商业广告宣传”为学术不端行为。
这份最新出炉、面向最广泛科技工作者的科学道德规范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
“故意做出错误的陈述,捏造数据或结果,破坏原始数据的完整性,篡改实验记录和图片”、“侵犯或损害他人著作权,故意省略参考他人出版物,抄袭他人作品,篡改他人作品的内容”、“成果发表时一稿多投”、“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参与或与他人合谋隐匿学术劣迹”、“参加与自己专业无关的评审及审稿工作”等,与专家做广告一道被界定为学术不端行为。
该规范还特别指出,科技工作要尊重研究对象(包括人类和非人类研究对象),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必须保护受试人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并保障知情同意权。
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负责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的宣传教育,监督所属全国学会及会员、相关科技工作者执行科学道德规范情况,并建立会员学术诚信档案,对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进行记录,向中国科协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