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3日电 “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今天做客公安部政府网站,就自行车安全管理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马维亚副局长在回答网友问题时表示,实行自行车购销实名登记不会对公民财产权构成侵犯。
在访谈中,有网民提出担心,实施购销实名登记是不是侵害公民的权利?
马维亚对此回答说,最近是有个别人在媒体上发表评论,认为实行自行车购销实名登记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侵犯。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从民事法律角度讲,侵犯公民的财产权是侵占、私分、剥夺等行为,而购销实名登记则进一步明确了财产所有权,更好地保护了公民的财产安全。自行车作为群众基本的出行工具,在被盗问题多发、高发的情况下,实行购销实名登记是为了有效地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大多数守法公民的权益,保护绝大多数公民个人财产的安全。实名制没有超越原有法律的规定,也没有给公民创设新的义务,因此,实名制并没有侵害公民的权利。
马维亚还表示,由于中国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大,实名登记制度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编码规则,制定登记、管理规范。待这些办法出台后,会尽快组织实施。届时会对新车和旧车编号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
对于现有的自行车,待编码规则实施后,根据群众自愿原则,将确定具体部门集中时间免费为群众进行编码登记,并输入自行车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当然,考虑到现有自行车数量庞大,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编号工作。 (据公安部网站文字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