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社保中心主任袁建勇在深圳“两会”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深圳劳动部门将在今年与东莞、惠州等珠三角城市联手打击恶意逃薪行为,让那些不善待员工的“黑心”老板在珠三角无处可藏,此举是继深圳在全国首创推出行政与司法联动机制公开刑拘恶意逃薪老板后的又一新举措。
实施联动机制打击恶意拖欠
对此,深圳今年实施多方联动机制,首先将是在深圳多个部门实施联动计划,建立治理欠薪的八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深圳市劳动保障、公安、建设、工商、财政、总工会、妇联、团市委等八部门建立起治理欠薪的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建立行政司法联动机制,联合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实施联合打击恶意逃薪行为的执法协作办法,建立起严厉打击恶意逃薪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深圳今年将联动机制延伸至珠三角劳务工集中的其他城市,实施信息共享、共同监控欠薪者动向,共同打击和处理。
对此,深圳将建立相关事先预防机制、用人单位工资发放信用等级制度、社会责任体系建立、欠薪预警机制(工资支付制度、在企业设立欠薪保障管理员等)、欠薪监察机制、立体网格化欠薪监督制度等,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信息、媒体可共享这些信息。
对于加强联手打击方面,深圳市长许宗衡日前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就此提出,深圳要实施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即时监察,欠薪预警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司法联动机制,与珠三角各城市联手打击恶意逃薪行为。
对企业实施欠薪分级监控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林根介绍,深圳市目前在推进工资支付网格化管理,根据各街道或大型工业区的用人单位数和劳动者人数等实际情况,科学划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区域,及时排查欠薪隐患。
在全市推广应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实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网,以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欠薪预防和处置机制,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施分类管理,根据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将企业分为红、黄、绿、白等四种监控类别,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等用工行为的监督管理。
深圳追讨欠薪重大事件回顾
2004年8月,深圳市人大通过了《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对工资范围、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周期、加班工资、假期工资、最低工资、工资扣减、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为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机制提供了法律上和制度上的保障。
2004年12月7日,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存在超时加班、不按规定发放加班费、职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违规行为的美芝海燕电子厂处以196万元的罚款,这也是深圳建立特区以来最大的一笔罚单。
2006年全年共查处违法用人单位7400多家次,追付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5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