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7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切入点,以坚持司法公正为立足点,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和监督职能,为实现我国在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顺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依法严厉惩罚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把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责,依法严厉惩罚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使命,依法严厉惩罚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同时,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完善死刑案件核准程序和裁判标准,确保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工作依法顺利实施;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依法保障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健全重要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办法;推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便审判制度;依法扩大刑事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完善司法建议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确保当事人诉权依法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当事人获得公正裁判,确保有利于社会和谐的行为得到司法裁判认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社区邻里纠纷案件、涉农案件、涉军案件、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损害残疾人权益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审理环境侵权案件、涉及国有企业改制案件、金融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海事海商案件、涉侨案件、涉外案件和涉港、涉澳、涉台案件,维护公平竞争、合法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既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依法促进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特别是依法处理群体性行政争议,防止和避免因工作方法不当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完善执行机制。运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执行信息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提高执结率,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着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按照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法官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大对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力度,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廉洁。
要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体系,依法完善二审对一审的审级监督,加强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监督,探索建立科学的再审工作制度。加强廉政建设,不断完善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惩戒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违法乱纪的,坚决严肃处理,决不护短,决不手软。
要以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为契机,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充分尊重和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在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人事任免等具体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听取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制度,增加司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第三,进一步制定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审判工作必须依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最大限度地支持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地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从立案、审判、执行、再审等各个环节完善方便当事人的工作机制。健全巡回审判制度,方便当事人诉讼;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提高诉讼效率;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尝试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新模式;探索行政案件依法审理的新办法;落实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建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推行裁判文书公开查阅制度;尊重律师的诉讼地位,确保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正当权利;认真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坚决纠正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乱收费问题;高度关注经济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涉诉信访信息化建设,方便群众进行网上信访和查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四,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对人民法院自身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推进各项审判工作提供更好的组织、制度和后勤保障。
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实践活动,进一步明确司法指导思想,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审判作风,确保司法廉洁;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强化法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法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选任机制;继续宣传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弘扬司法正气。
稳妥推进包括诉讼制度、审判组织、司法管理在内的各项改革,确保人民法院改革做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取得成效。为统一裁判标准,继续加强和改进司法解释工作,着力探索案例指导制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行为。商请有关部门逐步解决法官编制不足和人才流失问题。在经费物质保障方面,配合财政部门制定和完善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向基层人民法院包括人民法庭倾斜,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最高人民法院将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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