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0日电 《人民日报》3月21日将刊发评论员文章,题为《增强公仆意识 坚持权为民用》。
文章称,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这是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秉承的光荣传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首要问题。我们党全部事业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美好。实现这个目标,关键在于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公仆意识,是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体现。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应强化公仆意识,这是我们党的性质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事业勃兴的根本保证。
文章认为,经过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但是有些干部公仆意识依然淡薄。有的不愿倾听群众的呼声,不去体察群众疾苦,不能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急、所忧、所盼,有的私欲膨胀,滥用职权,当官做老爷。这些行为背离了党的宗旨,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了我们党的形象。
增强公仆意识,关键是树立“人民至上”的信念。领导就是服务。领导干部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归结为一句话,就是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全部工作,就是要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也不应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使我们的领导干部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政治上代表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才能称得上合格的人民公仆。
增强公仆意识,核心是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我们的领导干部在各自岗位上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能否当好人民公仆,检验的标准是能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领导干部必须懂得一个真理,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权力的性质决定权力的功能,人民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我们的领导干部没有任何权力。忘记了这一点,“公仆”就会成为“老爷”,就会导致权力扩张、权力懈怠乃至腐败滋生;做到了这一点,权力才能规范运作,“当人民公仆”才不会是一句空话。
文章说,公仆意识是具体而生动的,它外之于举止,见之于言行。有了公仆意识,就能坚持深入实际,主动问计于民,不会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有了公仆意识,就能耐心倾听群众意见,真心欢迎群众监督,不会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心生厌烦,置若罔闻;有了公仆意识,就能热心帮贫扶困,尽心排忧解难,不会置群众冷暖、民生疾苦于不顾;有了公仆意识,就能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会好大喜功,追名逐利,热衷“作秀”;有了公仆意识,就能做人清正,执政廉洁,不会公权私用,以权谋私。一句话,有了公仆意识,才能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文章最后指出,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必须有一支将人民利益置于首位的干部队伍。中央高度关注民生、重视民生,解决民生问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尤其需要我们的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如果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能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甘为公仆,善为公仆,我们将不仅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戴,也将迎来人民事业的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