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五日电 (记者 郭军)记者今天从广东代表团了解到,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广东代表团提交的二十三件议案全部为法律案,议案涉及内容更加关注民生。
在这次会议期间,广东代表团计有十五名代表领衔提出议案,共有七百二十人次参与了联名。截至三月十一日十八时,广东代表提出建议和意见一百二十二件。
广东团代表提出的二十三件议案,有五件是建议制定法律的,建议修改现行法律有十八件。议案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涉及政法、经济、环境与资源保护、教育等方面。如反映政法方面的主要有: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修改刑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选举法等;反映经济方面的主要有: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秘密保护法》,修改食品卫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防震减灾法、保险法、票据法、商业银行法、电子签名法,完善资产托管立法等;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主要有:修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反映教育方面的主要有修改教育法、教师法等。
代表提出的议案与以往相比更加规范、质量更高。代表严格按照议案处理办法的要求提出议案,所提议案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代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议案,据统计,在代表提出的二十三件议案中,代表通过专题调研形成的议案十一件,通过视察形成的议案一件,通过座谈、走访等其他调研形式形成的议案十一件。
多数代表所提的议案案由较充分,案据较充足,提出的解决方案较具体。有的还提出了比较详细的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如钟启权、陈舒、常厚春、陈紫云、李晓方等代表提出的议案,都经过较长时间的深入调查研究,拟出了较完整的法律草案或法律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