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认为,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目前阶段,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已经具备条件,能够得到社会认同。他表示,不用担心出现刑罚过轻的问题。
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这是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刘家琛说:“刑事案件增加不是法院能够控制的。不能因为犯罪多而单一地寄希望于死刑来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多种办法来解决。”
刘家琛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为收回死刑案件核准权做了大量的准备:首先是思想转变,司法系统基本取得共识;再一个是法律准备,在这方面已经形成共识,剩下基本上就是适用法律的问题,特别是对适用死刑比较多的几个罪名。刘家琛同时表示,不用担心出现刑罚过轻的问题。
刘家琛说:“从世界的刑事法发展来看,逐步轻刑罚是世界发展的总体趋势。逐步轻刑罚意味着该轻则轻,该宽则宽,该严则严,该判则判,但少数个别该受到死刑的还得要接受惩罚。”
他说,从1997年以后,中国死刑案件逐年减少,重刑率逐步降低,到2006年全国判处死刑的数字是近十几年来最低的。全国每年大约刑满释放15万人,这些人回归家庭以后,既使得家庭重新焕发生机又为国家减少负担。(记者马晨 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