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五日电(记者 李静)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十五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一百六十五名主席团成员出席。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分别提请大会审议。
此前,代表们审议了物权法草案修改稿、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修改稿、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等五个法律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这五个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提出了草案表决稿。
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今天向主席团会议作了关于五个法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五个法律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决定将这五个法律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审议。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副秘书长盛华仁向会议作了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盛华仁说,到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共提出议案七百九十六件。其中由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七百九十四件,由代表团提出的议案两件。议案中有七百九十四件属于法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