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会上,韩方明委员提交了一份提案,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制定《自然人姓名条例》,或者在制定中的《民法典》姓名权部分直接规定相关规则,规范自然人姓名的确定、更改以及使用行为,为“起名”立个法。
8700个“刘宏伟”引发混乱
中国人多,重名重姓在所难免,光是广州市就有1147人叫“陈志强”,而全国叫“刘宏伟”的更多达8700人!
重名重姓引发的混乱已经波及到了我国的户籍管理、邮电通讯、银行储蓄、医疗保险等各行各业。既然这样,家长给孩子起个不“俗”的名字不就成了?“胡乱起名的现象更应该制止,”韩委员说,“人名里面使用生僻字、不规范字、甚至自造汉字的危害比重名还大。”
起名之前应查询
韩方明委员建议,我国应建立一个“姓名查询机制”:“户籍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整的户籍档案资料库,父母给孩子起名前,应该先到户籍部门检索,尽量避免重名造成孩子将来生活上的不便。”韩委员还建议通过制定相关法规,禁止使用有侮辱或诋毁国家、政府及他人含义的姓名,“这也是保证社会和谐的一种手段吧。”
姓名要用规范字不规范的姓名会给户籍管理、人事、银行、保险、交通等计算机终端处理带来很多问题,“公民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姓名,但是在正式的姓名登记中,还应当考虑到社会生活的方便,考虑到公共管理的需求。现在有些家长给孩子起四五个字的名字、带字母的名字,甚至带符号的名字,这太让人头疼了。”
韩委员在提案中建议,姓名登记机关应有权拒绝将生僻字、非汉语符号和数字登记为姓名,“人名是日常生活中使用最频繁的字,应当纳入相对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轨道。”(记者赵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