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诚:对,这么多人逃往加拿大,主要是由于加拿大在难民申请、移民申请等方面的制度比较宽松。相比来说,美国的要求较为严格,动不动就会把人抓起来。
中国青年报:据我所知,这是因为中国同美国在这方面签有协议。
杨诚:中国跟加拿大也签了协议的。如果中国的通缉犯逃往加拿大,加拿大警方将协助中国警方把犯人遣送回来,协议是两国警方之间的合作。而高山的问题并非此类情况,是归加拿大移民局管辖,然后移交给联邦法院处理。
中国青年报:具体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杨诚:高山案首先由移民局决定是否遣返,之后移交联邦法院处理,打完官司以后也有可能回到移民局,回到移民局后可能还会有第二轮官司。之所以如此,是由于涉及到风险评估的问题,每一次的评估结论如果得不到评估人的同意,就得去法院打官司。
中国青年报:风险评估是行政程序还是司法程序?
杨诚:这是行政程序,是由移民局决定的。像我前面所说的,如果评估人对结论不满意,可以提出司法复议,推翻评估,再重新评估,如果对评估还不满意的话,又得去评估。
中国青年报:这样循环反复地评估,难到没有一个终结吗?
杨诚:那倒也不是。评估的结论通常会被起诉,起诉后将进行司法复议,如果联邦法院确认了评估结论,认为没有错误,那么,联邦法院将办理上诉,之后就可向最高法院上诉,最高法院如不受理,评估又将打回移民局,移民局便可执行驱逐出境了。问题是,评估的结论经常会在司法程序中被推翻,一旦推翻,又得重新评估,之后还要再进行司法复议,这就是无法终结的原因。
中国青年报:法律程序如此耗时费力,是否也由于中加两国的司法制度和法治理念相差太大?虽然中国法律界(比如您)曾努力做过很多解释性的工作,但由于积重难返,成效并不大?
杨诚:也不完全是这个原因,主要是由于加拿大司法部门本身的问题,包括法官所接触的资料。首先是他们从媒体所了解的中国人权纪录的报道,而这些报道中有一些是不客观的;其次,他们不得不考虑律师源源不断提供的资料,而这些资料在国际媒体上被大量引用,都是比较负面的。在法官这边,不管资料是否可靠,都得考虑,考虑就得耗费时间,再加上开庭的时间、评审的过程以及宣判的日期都没有规定上限,这样就导致时间拖得很长。
中国青年报:据您所知,中国政府目前是否已经参与这个案子?
杨诚:中方已向国际刑警组织发布了通缉令,而中加两国同为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加拿大方面已收到中方通报高山外逃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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