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要进一步畅通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申诉难’。各级法院对属于自己管辖的申诉案件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要审查、件件必回复。”1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苏泽林在与中国法院网网友在线交流时一连用了三个“件件”。
涉诉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苏泽林说,最高法院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经过努力,涉诉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多数群众合理诉求基本上能够得到解决。2006年,全国法院处理的涉诉信访总量在下降,集体访数量也在下降。
苏泽林说,解决涉诉信访一定要在源头上下工夫,大力提高审判质量。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息诉的工作思路,推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坚决克服重结案数量、轻审判效果,重裁判、轻息诉的倾向。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阶段大力开展预防工作,加强诉讼风险提示,增强当事人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让当事人理性接受举证不能、执行不能的诉讼风险后果,积极开展诉讼中的释明工作,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由于司法行为不规范、不公正造成涉诉信访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究。
苏泽林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还透露,最高法院正在规划全国涉诉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力争在一至二年内,实现全国法院之间涉诉信访信息的互联互通。经济发达的省、市要逐步实现网上直接受理群众信访申诉。利用现代网络手段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诉讼成本,促进司法公正。(作者: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