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3日电 国家安监总局李毅中局长今天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就安全生产监管等问题与网民在线交流。李毅中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个别地方出现的瞒报事故毕竟是少数,还不能说瞒报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
李毅中表示,瞒报之类的事情出来以后,整个社会非常憎恨,大家印象很深。比如去年全年发生事故六十二万七千起,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是2452起,瞒报毕竟是个别、少数的,但是为什么给人们留下那个印象,因为它性质太恶劣,影响很坏,全社会对它非常憎恨,给人的印象、创伤比较深。但是,这种现象是个别人,还不能说是“家常便饭”。
李毅中介绍说,对瞒报事故的处罚,在《刑法》里面139条里面增加了事故的瞒报罪。2月28号高法高检发布了司法解释,司法解释里面其中第六条、第七条对什么叫情节特别严重的瞒报罪作了解释,设立瞒报罪以后,对打击瞒报是一把利剑。比较典型的事故,就是去年5月18号山西大同左云县透水事故死亡56人,矿主和当地的乡党委书记、乡长、党委主席勾结起来瞒报,媒体记者也做了报道,安监总局立即去查,所以对瞒报事故现在已经有了结论了,前不久已经向社会公布了,参与瞒报的乡长、乡党委书记、乡人大副主席分别判了两年半、三年,还有十二年。
还有今年2月2号河南渑池县,煤矿发生事故以后也是瞒报,也是矿主和镇领导人传统起来,报了七个人,马上有人举报,记者跟踪举报,然后安监总局和河南省到现场进行检查,最后证实死亡24人,对于这样的瞒报事故,河南省采取了坚决的措施,把镇党委书记、镇长、县煤炭局局长和县里面主管的副县长撤职,而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李毅中指出,这说明对于瞒报是加大了查处的力度,通过对瞒报的严惩警示社会,特别对那些今后企图有瞒报和瞒报行为的人起到威慑作用。(据人民网文字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