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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速递:物权法草案已根据代表意见修改60多处
2007年03月12日 21: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主席团会三月十二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代表们按表决器表决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中新社发 毛建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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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二日电(记者 李静)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十二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向会议作了物权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根据代表意见,物权法草案作了六十多处修改,主要的有六处。

  杨景宇在报告中说,代表们普遍认为,制定物权法,进一步完善中国的物权制度,对于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制定物权法,又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

  杨景宇说,物权法草案形成历时十三年,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成果,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凝聚了集体的智慧,已经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有些代表对草案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今天的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物权法草案修改稿提请大会审议。


 
编辑:余瑞冬】
:::相 关 报 道:::
·吴邦国:修改后的物权法草案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
·香港政协委员分组讨论物权法草案与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中国焦点2007特别节目:走近物权法
·物权法草案:业主有权更换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
·两会解读:物权法草案明确车库、车位归属等问题
·王兆国在人大会议作关于物权法草案的说明(要点)
 
专题网站:2007中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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