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一日电(记者 李静)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向二千八百多名人大代表报告常委会工作。
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出席会议。
吴邦国在报告中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妥善解决了一些立法难点。
吴邦国说,去年监督法颁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重大意义。
备受各界关注的物权法草案,经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审议,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已正式提交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吴邦国说,制定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是中国立法工作的大事,是本次大会的两项重要议程。“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把这两部法律制定好。”
吴邦国指出,企业所得税法是一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律。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共有五百四十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十六件议案,建议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议案。常委会经过认真审议修改,决定将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报告显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二十四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决定的草案,其中十四件已经通过,五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吴邦国说,二00六年常委会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而在监督工作方面,常委会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促进公正司法等方面展开,取得了新成效。
他特别指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进行执法检查,是这两部法律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通过执法检查,华侨农场的突出困难得以反映并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已采取积极措施。
此外,常委会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去年收到来信十五万多件次,接待来访七点五万多批次,推动一批信访问题的解决。
吴邦国表示,今年要在继续完善经济领域立法的同时,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确保实现本届全国人大立法目标。今年计划安排审议的立法项目主要有:制定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行政强制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反垄断法、国有资产法、禁毒法、违法行为矫治法、城乡规划法、循环经济法等;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食品卫生法、节约能源法、律师法等法律。
他还强调,今年是监督法实施的第一年,常委会要依法规范监督形式,严格执行监督程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把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据悉,明日各代表团将分别召开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