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诚信”不再是一句口号,而将成为社会评价的标准之一。昨天上午,记者在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在今后的公务员招录过程中,良好的个人信用状况将成为单位录用的条件之一。
2006年,上海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库人数超过770万,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累积达643万份。今年本市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的信用制度建设也将得到加强,其中之一就是在公务员录用过程中,对其个人信用要进行调查。
“在面试过程中,每个考生都会被要求填写一张个人信用报告调查授权书。凭借这张授权书,我们就可以对其个人信用状况进行了解,以考虑是否录用。”杨浦区目前已经在公务员录用环节中试行信用产品考核,昨天该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蒋科长告诉记者,由于公务员的身份比较特殊,代表着国家机关的形象,因此人员素质要求相对较高。而在录用新人的过程中,他们对考生以往的信用比较注重,比如银行贷款是否及时归还、水、电、煤等公用事业费用是否按时缴纳、手机有无欠费记录等等。一旦在个人信用记录上出现瑕疵,该考生被录用的几率就会大大下降。
昨天与会的市征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由于公务员队伍的诚信建设对加强政府诚信十分重要,因此本市将建立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而在公务员录用过程中对其个人信用调查的做法,将在本市推广。
会议还透露,今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书面处罚记录信息”、“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注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投资者相关信息”等信息,都将纳入个人联合征信系统。而在此基础上,本市将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葛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