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一日电 (记者 赵胜玉)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天在此间指出,必须加强对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的环境监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管理的通知》后,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近几年,中国影视产业发展迅猛。与此同时,一些影视剧组追求大投入、大制作、大场面,不惜以过度消耗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高票房收入,选择“坐落深山人未识”的自然景区作为外景拍摄地,而且大多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生态脆弱区、历史文化保护地等,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这既有悖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也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他举例说,比较典型的,如电影《无极》剧组破坏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大旗英雄传》剧组随意喷涂风景区内明代摩崖石刻古迹,《神雕侠侣》剧组破坏九寨沟森林公园神仙池钙化堤、珍珠滩植被等。
他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栖息生长着国家级保护动植物或者具有丰富的自然文化遗产,与一般自然资源相比,更具有独特性、奇缺性、脆弱性及不可再生性。影视外景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具有在短时间内对环境造成高强度影响的特点,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拍摄演出过程中人员走动、车辆运输、搭建布景、设备运作、灯光、烟火等活动,都会在短时间内对环境产生高强度的毁灭性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