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6日电 经胡锦涛批准,中央军委日前下发《“十一五”期间推进军队后勤保障和其他保障社会化的意见》,明确了“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一是生活保障社会化。加快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稳步推进驻大中城市作战部队商业服务和营房保障社会化,逐步扩大小远散单位医疗保障、油料保障社会化范围。
二是通用物资储备社会化。到2010年,军队经费储备比例达到15%左右。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化。将交通、电力、通信等纳入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军队除保密工程外,其他项目面向市场实施工程招标采购。
四是公务用车社会化。“十一五”期间,选择部分驻大中城市的机关、院校、医疗和科研单位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开。
五是非公务电话通信保障社会化。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或单位逐步实行军队非公务电话通信保障社会化。
六是人才培养社会化。逐步实现军地通用人才主要依靠普通高校培养;充分利用地方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加强军地通用专业培训,逐步扩大从地方直接征召各类专业技术兵的规模。
七是军队文化事业社会化。充分利用国家和社会文化资源为部队服务,军队现有新闻出版、文艺体育单位,除有军队特色、确需保留的机构外,其余的逐步与军队剥离。
八是军人子女教育社会化。缩减现有幼儿园、子女学校规模,“十一五”期间在驻大中城市非作战部队进行试点,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开。
九是军事科研社会化。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科研机构的技术、设施优势,采取合作、委托、智力引进和民用技术直接转化等多种形式,提高军事科研水平和效益。
十是装备生产和维修保障社会化。加强装备的集中采购和竞争性采购,进一步研究和深化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
十一是全面深化事业单位和职工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军队职工规模,清理压缩宾馆、招待所和各类培训中心,深化用工、分配和保险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