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十七日电(记者 赵胜玉)今天来自国家水利部的消息说,松花江辽河流域水利委员会出台了应对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该预案的出台,建立了松花江辽河流域应对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有效机制,显著提升了应对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使松辽委在应对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中能够更好地履行流域机构职责。
松花江辽河流域随着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松辽委根据水利部授权和松辽委职责,为更好地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流域各省、自治区做好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处置工作,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出台了《松辽水利委员会应对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这一预案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松花江辽河流域内涉及省、自治区界缓冲区水体、重要水域、直管江河湖库、跨流域调水及国际河流等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预案要求,决定实施应对行动后,要在一小时内调集完成应对工作所需人员、设备、物资,奔赴现场,开展水质监测,开展调查,实时与有关省、自治区交流信息,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将监测调查结果和分析预测成果向有关部门报告。
该预案中特别强调,如发生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时,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水利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特别紧急的,在报告水利部的同时,可直接报告国务院。这一预案按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应对行动分为Ⅰ、Ⅱ两个级别。预案共有总则、主要职责及组织机构分工、预警、应对、应对保障、预案管理、演习和附则八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