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5日电 今天的香港大公报刊登评论文章指出,中国内地有部分权力精英变私营企业主,私营企业业主出身于权力精英本不是一件坏事,但前提必须是法治的健全。法治不健全,权钱交易存在很大的空间,私营企业业主出身于权力精英的现象增多,就必须引起十足的警惕。
全国工商联的最新报告显示,中国私营企业业主构成呈现精英化的趋势,他们渴望得到社会认可,并更多地参与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生活。报告称,当前私营企业主的社会来源是机关官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三者合计的比例从2004年的33.8%上升为67.4%,升幅达到99.4%;
与此相对应,农民、工人、服务员和普通职员所占比例从最初的57.9%下降为26.7%,降幅达到53.9%。
在开办私营企业前曾经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过一般官员、科级官员、县处级官员、县处级以上官员的分别占56.3%、30.7%、11.6%和1.4%,在中共党员私营业主中,有55.2%的人曾经是国有、集体企业的负责人。
文章分析,中国私营企业业主出身呈现的精英化,其主要可以分为二种:一是权力精英,即原来是机关官员,第二种是知识精英,即原来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私营企业业主出身于知识精英的现象增多当然是一件好事,这反映在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开始真正体现其价值,然而,私营企业业主出身权力精英日益增多的趋势,在法治不健全、体制存在许多漏洞的今天,却应当引起全社会的警惕。
文章认为,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讲究的游戏规则是公平、公正和平等竞争,在市场经济社会,政府权力只能在外界监管而不能参与其中进行竞争,权力主宰下的市场必然是不平等的市场,权力参与的竞争必然是不公正的竞争。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出现的最大的问题不在于市场的无序,不在于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恶性竞争,而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破坏了市场的公平与公正。而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法治不健全、民主制度不完善以及我们体制上存在诸多漏洞。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那些权力精英纷纷下海摇身变成资本精英,他们对市场经济和全社会的福利产生破坏可能甚于他们对市场与社会福利的贡献。其一,在于那些尚未下海的权力精英们可能想到今后要下海,处心积虑与那些私营企业主搞好关系、提供方便,以便有朝一日启用自己的人脉资源;更有甚者,会是搞“腐败期权”,在位时滥用权力为他人提供方便,到了下海时就将从他人手中得到好处。其二,这些权力精英下海后,在政府权力机关积累了人脉关系,也更懂得体制之弊,更知道如何钻体制的空子和如何进行权钱交易。如此,这些权力精英成为资本精英后,就将使得市场竞争更加不公平,将那些没有权力背景的企业主排挤出外,从而使得市场竞争不充分,影响到全社会的利益。
然而,令人忧虑的是,这种由权力精英下海摇身变成资本精英的现象正在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甚至,一些地方还鼓励官员下海创业,为他们下海准备了“安全带”──出现风险随时可以回来。调查发现,机关官员、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占到67.4%,而2004年的调查这一数字则只有33.8%。联想起近些年来公务员考试火暴的场面,许多人毕业后不是选择创业而是进入机关,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就认为,哪怕要创业也要先做一段时间公务员,有了人脉关系,再下海创业来得保险一些。
文章提及,对于权力精英成为资本精英后危害市场的现象也有过一些防范,如浙江省委组织部曾经出台文件规定,官员下海3年内仍须回原单位述职。《公务员法》也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它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它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不过,文章指出,这些规定的防范作用能起多大效果还得打上问号。
文章说,私营企业业主出身于权力精英本不是一件坏事,至少他们参政欲望较强,有利于推进民主建设,但前提必须是法治的健全。法治不健全,权钱交易存在很大的空间,私营企业业主出身于权力精英的现象增多,就必须引起十足的警惕。(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