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山西省芮城县西陌镇西陌村、柏社村村民来说,近在咫尺的芮城县烟花厂(以下称烟花厂)是伴随了他们十几年的噩梦——每一次试放烟花都让他们担惊受怕,每一次爆炸伤人都让他们刻骨铭心!
封条封不住 关闭关不死
烟花厂位于西陌镇西陌、柏社两村村民居住区之间,距最近的民房仅隔一条乡村公路。该厂是以西陌村集体名义申办的名为集体实为民营的“红帽子”企业,原名芮城县西陌礼花厂,芮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93年3月核发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马代选(时任西陌村村委会副主任)。同年5月,西陌村委会将该厂转让给马代选。该厂占用集体耕地38亩,一直未在国土部门办合法用地手续。2005年,烟花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企业年检手续,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资格。在芮城县工商局的档案里,烟花厂从1993年3月至2005年4月,只有一份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为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的《山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于公安机关于2004年底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权移交安监部门,该许可证实际有效期仅为8个月。2005年1月,芮城县安监局责令烟花厂在取得山西省安监局发放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对各工房加贴封条。然而,封条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4月6日,烟花厂职工违规作业,造成大爆炸,炸死3人,炸伤7人。
“4·6”爆炸事故发生后,村民不断上访,要求彻底关闭这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企业。2005年12月20日,芮城县政府办公室发文要求:关闭烟花厂,不允许在原址再进行烟花爆竹生产及组装等高危作业;在安监、公安等部门监督下,限期由马代选将现存成品、半成品异地封存。2006年1月17日,芮城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山西省安监局、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正式发文关闭烟花厂。2月22日,芮城县工商局发文吊销烟花厂营业执照。可是,决定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村民发现成品、半成品仍在原地存放,烟花厂仍在偷偷生产。2006年12月21日,运城市安监局执法人员接村民举报后突查烟花厂,发现有生产迹象。第二天,芮城县安监局、公安局、西陌镇政府派人赴现场查处,发现有十几捆卷好的烟花纸筒,封存半成品、成品、化工原料的封条被拆。马代选之子马亚军承认组织工人在卷管车间卷管,私自拆开封存的半成品礼花弹,准备组装、包装后出售。
事故频发生 索赔何其难
烟花厂成立以来,各种事故时有发生,大都在镇、村干部的庇护下私了了。
1995年10月28日,烟花厂第一次发生爆炸,农民工赵宏康被烧伤,面部毁容;1996年9月,烟花厂发生第二次爆炸,炸死西陌村马金牛、马水牛姐妹俩和荆家沟村村民荆建山。这两次爆炸县里有关部门竟然都不知道。
“4·6”爆炸虽未被私了,但善后工作至今仍未全部了结。被炸成二级残废的李银凤在违心承诺不追究厂方任何责任后,获赔2.4万元。一年多来,她为了治伤,不仅花光了2.4万元赔偿金,也花光了自己家里的积蓄。寒冬季节,她居然还穿着单鞋。她想去医院取出腿上的钢板,却付不起手术费。与烟花厂一路之隔的马保祥家,玻璃全部破碎,卧室的一扇窗子被炸掉。二楼前檐5根大梁出现裂缝,不得不用木头撑住。楼板、墙面、墙角、过梁等多处开裂变形,整座房屋已成危房。马晓祥、董亚军家的房屋也都不同程度受损。他们向烟花厂索赔,镇领导出面调解,没有成功。村里请芮城县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费用由烟花厂支付),鉴定人员到现场看了看,根本没有取样检测,就认定是建筑质量问题,爆炸对建筑物的损害则只字不提。这家鉴定中心的许可证显示,其业务范围并不包括建筑物爆炸损害鉴定,然而马代选却以其出具的鉴定为依据,至今拒不赔偿马保祥等人的损失。与马保祥家相邻的祁永生家玻璃全碎了,墙面裂了口子,顶棚糊的纸被震成碎片,院子里搭的棚子坍塌,100多棵苹果树被毁,获得的赔偿仅仅是几块玻璃。
黑白已混淆 公正怎可期
“4·6”爆炸事故发生后,运城市调查组竟然认定烟花厂证照齐全,属合法有证企业。2005年4月8日,马代选被刑事拘留,5月8日取保候审,理由是身体有病及便于处理理赔事宜(2006年5月9日,马代选被解除取保候审)。
运城市调查组认定,4月2日马代选私自决定撕毁封条,让工人进入工房培训。专家组事故技术分析报告说,技术员4月5日对操作工人进行技术培训,4月6日又分别对8名工人进行配药、造粒、组装技术培训。李银凤则证实,她4月2日开始去上班,每天的任务就是卷炮,爆炸那天和以往一样,正在工房里干活,根本不是搞培训。
几位不敢公开姓名的村民说,调查组对烟花厂证照齐全的调查结论,与事实相去甚远。(记者 李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