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十二日电 (记者 赵胜玉)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今天在该局召开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分析会上,细说去年污染排放没有完成总量削减任务的主要原因。
他说,一是经济增长方式仍然粗放,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较低,导致排放水平升高。二是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许多应该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没有退出市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产能扩张尚未完全遏制,结构性污染增加了减排压力。三是GDP增速高于预期目标。“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百分之十的约束性指标,是在预计GDP年均增长百分之七点五的基础上确定的,但去年GDP实际增速比预期高三点二个百分点,污染物排放量也随之增加。四是环保投入不足。“十五”计划确定的治污项目约有百分之四十七的计划投资没有落实,导致重点治污工程进展缓慢,直接影响污染减排成效。五是环境执法监管不力。环境法律法规偏软,环保部门执法监管能力薄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六是污染物削减是一个动态过程,年度之间污染排放有升降、有起伏是正常的、合理的。
有关专家分析,经过“十一五”头两年的努力,可以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稳定在二00五年的水平,“十一五”后三年将会逐步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