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四川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行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明确地方党委换届后“一正两副”模式下,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的指导思想。
文件专门对专职副书记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其他工作”。
新一轮地方党委换届后,大多数只保留一名专职副书记,但中央并未对专职副书记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在政界和学界对此问题形成了诸多不一致的地方。从目前公开的资料看来,四川省是率先在地方党委中以文件形式对此加以明确的省份。
1月12日,北京市组织部长会议对专职副书记职责也作出了类似规定,但尚未形成文件形式。
“表面上看是讨论副书记的权力,实际上要理清书记、副书记、常委之间的关系,如何真正实现党内民主问题。”
中央党校党建专家王贵秀说。
“副书记的职责确实是一个让地方感到困惑的问题。”
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起草该文件的一名干部说,目前四川的这个意见也只是个试行意见,但也引起了各地的关注,他们几乎每天都接到外地各省市组织部的电话,要求提供文件全文供参考。
“减副”之后
“常委分工各项工作都管了,那么一个专职副书记该管什么?”
有关专职副书记的困惑,是伴随着“一正两副”的推行而产生的。
据新华网报道,全国已有157个市、2267个县、32315个乡完成党委换届,大多数市、县、乡实现了配备2名副书记的目标。
四川下辖21个市(州)、181个县,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06年第四季度完成了县级党委换届,今年1季度进行市级党委换届,目前已经基本完成。
这次党委换届时,除了个别少数民族地区以外,大多数市(县)党委副书记的配备都按照“一正两副”模式配备,一人兼任市(县)长,一人任专职副书记。
此前,每地都有四到六名副书记不等,各自分工不同。
减少副书记之前,党内遵循书记———副书记———常委这样的等级惯例。常委负责的工作之上还有副书记分管,如一般的组织部长、宣传部长都是常委担任,之上都还有分管的副书记。
减少副书记之后,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意味着常委可以对常委会负责,直接向书记汇报工作。
“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常委分工各项工作都管了,那么一个专职副书记该管什么?”四川省委组织部到基层调研时,发现不少地方都有这样的疑惑。
同样的疑惑也在其他地方存在。在较早实行“党委政府交叉任职”的安徽黄山市(10月19日本报对此有过报道),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科长程前说,上面没有做统一规定,下面也感到困惑,在具体分工中难以把握。
以黄山为例,在党委“减副”之后,下辖的各个区县专职副书记分管的职责各不相同:休宁县的副书记分管的有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等工作,徽州区副书记的分管工作有工业和招商引资,黟县副书记分管有统战、党校、群团、信访等工作。
北京市在1月12日召开的市组织部长会议上就提出,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副书记分工,市委不作统一规定。
而四川则规定,在一个市范围,各县(区、市)的专职副书记分工要尽可能规范一致。
四川省委组织部人士说,这主要是考虑到工作对接问题,比如市里召集开会,如果每个县的副书记分工不一致,很可能就不便召集。“我们也在探索,现在只是提出要求,还没有完全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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