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办公厅今天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强调要从制度上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规定各级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低价购房。
意见明确指出,各级干部要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做到不利用权力和职务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以借用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不违反规定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违规使用军车号牌;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以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不为本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防止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意见要求,领导干部要特别注意用好选人用人权,不让综合素质高的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吃亏,不让老实人吃亏,使安心做事、不事张扬、勤政廉政、不“跑官要官”的干部得到肯定和重用。同时,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并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不得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
意见还强调,要加强机关财务、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准设“小金库”,不得违反规定滥发钱物。要坚持工程建设招投标,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任何人不得利用权力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不得打招呼、写条子,防止暗箱操作,避免干部犯错误。要坚持政府采购制度。鼓励实名举报,对违纪违法事实清楚的,一律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