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委近期通报,去年在北京施工的建筑企业应结算劳务费125.24亿元,已经支付108.96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16.28亿元。如果以每个农民工被欠薪2000元计算,这意味着80多万在京务工农民被拖欠工资。
2000元意味着什么?统计数字可以说话:2005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3255元,预计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300元,也就是3500多元。
近几年,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开展了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活动,各地也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是拖欠工资问题依然突出,农民工工资清欠正在走入深水区。
重金垫资,环环拖欠,正成为农民工工资清欠的顽症。近几年,各地建筑企业纷纷进入北京建筑市场,一些建筑企业为承揽工程,不惜重金垫资等。企业拿到工程就转嫁垫资所带来的风险,层层转包,结果建设单位拖欠建筑总承包企业的工程款,建筑总承包企业拖欠分包建筑企业的工程款,分包企业拖欠材料设备供应厂商的购货款和包工头的施工款,包工头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局面,农民工成了这个链条的最后一环。
政策管得了企业,管不住人的现象值得警惕。北京市建委规定,从2006年起,所有新进京施工的建筑企业都必须设置工资预留账户,以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管住了大建筑企业。但是,一些既没有资质又没有资金担保能力的包工头私自招揽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务工,包工头亏本时,便把风险转嫁给农民工,他们的手机号码随时更换,很难找到人,追讨这些工资很难。
工资支付制度不完善使农民工成为受害者。目前,建筑施工单位不直接与包工头发生劳务关系,而是由项目部与包工头签订劳务承包协议,建筑施工企业按劳务协议直接把农民工工资一次性付给包工头,而未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包工头则话丛轮Ц杜┟窆すぷ剩环⒏欢ǖ纳罘眩嗫钅甑滓淮涡越崆濉T谡庵止ぷ手Ц斗绞较拢┟窆ず苋菀资芎Α?
农民工缺少通过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使包工头更多地钻了空子。一些小包工头不与农民工签订用人合同,口头承诺干什么活拿多少钱。不少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讨薪唯一的证据是欠条,有的仅凭口头叙述。所以,提高农民工懂法用法的意识十分重要。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诸多社会问题的反映,是一个巨大冰山浮出水面的部分,受其影响的也不仅仅是农民工。我们有理由在新春之际期待:社会各方面各司其职,共同把这一冰山推向化冰融雪的春天。(记者鹿永建、殷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