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2月5日电(高凡)辽宁省警方今天在此间公布了2006年以来全省十大侵犯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十大案例中,一警察当场牺牲,一犯罪嫌疑人当场被击毙。
近年来,侵犯民警合法权益事件屡屡发生。暴力袭警行为不但危及民警的人身和生命安全,更是对法律的肆意践踏。
2006年12月13日晚7时,沈阳市公安局泰山派出所民警陈纪平和社防队员等4人在抓捕抢劫犯罪嫌疑人时,陈纪平被歹徒连刺三刀光荣牺牲。
2006年3月8日,黑山县新立屯公安分局民警张世春在处置一起调戏妇女案件时,遭犯罪嫌疑人郑宝贵暴力袭击,在警方对郑宝贵进行抓捕时,郑宝贵暴力拒捕,被民警当场击毙。
为严厉打击暴力袭警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辽宁已在去年建立了“袭警事件现场督察制度”和“惩处不法分子跟踪督办制度”,以便警务督察部门对袭警事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展开维权工作。
辽宁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副处长乔学军强调,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民警的执法权益不可侵犯。广大民警在面对妨碍执行公务和暴力袭警行为时,要转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陈旧观念,要以对法律负责的精神,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处置,决不手软,同时要注意固定现场证据,及时报告上级警务督察部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