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1月30日电(石雨)公安部日前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云南省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胡星。警方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五万元奖励。
胡星案发前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主管云南水运、航道建设等方面工作。本月中旬本网记者还与胡星一起参加了一个有关云南大通道建设的座谈会,据称,这是胡星最后一次在昆明市公开露面。
据称,2007年1月,云南省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时,发现胡星有重大作案嫌疑,现胡潜逃。
公安部发出的A级通缉令显示胡星的个人资料如下:胡星,男,1958年10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30103195810160614,籍贯为湖北省松滋市,身高168厘米,云南昆明口音,国字脸,中等体型。户籍住址与现住地址均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和平后村141号附2栋10号。会讲普通话。
警方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五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