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1月26日电(李志全)“不是治安员捣乱,社会秩序好一半!”在此间召开的河南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委员郭靖华提出,一些治安协管员因素质差、工作能力弱,在社会上造成的负面影响屡见报端,公安机关应予以规范、清退。
郭靖华说,近年来,公安系统进入了不少治安协管员、巡防员,由于这些人员缺乏必要的政审,素质参差不齐。不少是出于私人关系进入的,文化素质、法律常识等方面弱。一些治安员打着公安机关的幌子,不作为甚至是胡作非为,加之制服上不够明显,普通老百姓分不清治安员和正式民警,这极大地损毁了公安队伍的形象。
“我私下里了解到,个别治安协管员竟然靠抓人挣奖金。”郭靖华说。某地一治安员夜晚巡逻,发现街心公园有一女子,不问清原因,就把这名女子带走毒打一顿,说人家是卖淫的妓女。结果,那位女子是饭馆的服务员,在公园等男朋友。
他还引述《南方都市报》的报道:深圳的沈先生夜里在路边被抢,尽管他连声呼救,但相隔只有五十多米的治安岗亭内,治安巡防员却无动于衷。对此,治安巡防员表示,岗亭巡防员只负责工业区内的治安,对于外面的情况并不负责。
郭靖华认为,公安机关是国家民主专政的最主要工具,是维护社会秩序,建立和谐社会的极为重要力量。公安队伍人员的素质就要求必须适应任务需要,这才能当好老百姓的忠诚守护者。
公安机关应规范、清退治安协管员,不能让某些负面现象再继续下去。郭靖华建议,公安队伍应从警官学校、大学生队伍中吸取,还可以缓解大学生因就业困难带来的压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