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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明因严重违纪 被提请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2007年01月23日 07:34

  中新网1月23日电 据广州日报报道,昨日上午,广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罢免刘维明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

  该议案显示,“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刘维明,因严重违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罢免刘维明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予审议”。

  附:中国人大网有关刘维明的资料

姓名

刘维明 

代表团

广东 

性别

 

民族

汉族 

籍贯

湖南宁乡 

出生年月

1938.10  

党派

中共 

参加工作年月

1955.10  

学历

大专 

毕业院校

中央党校大专班 

学位

 

所学专业

 

现任职务

全国人大代表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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