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十六字方针”提升为“战略方针”
在胡锦涛1月9日的重要讲话中和中央纪委七次会议公报中,分别有这样的话,即“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这两句话传达的中心意思是一样的,即“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这在党的有关文件中和领导同志的讲话中,是第一次出现,而以前的提出是“方针”——
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提法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2006年1月5日,吴官正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的提法也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吴官正发表在《求是》上的《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一文,采用的也是这种提法。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从“方针”上升到“战略方针”,不仅仅是多了“战略”两个字,而是将这一反腐倡廉方针提升到战略地位,来谋划、来认识、来贯彻落实。
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 何增科教授点评: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提升为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反腐败新思路的最终形成,这一战略方针将成为我们党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府的长期有效的指导方针。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摈弃了群众运动反腐败的传统方法,提出了依靠“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遏止腐败的思路,并大力推动以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来消除产生腐败的根源。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靠制度建设根治腐败的反腐败新思路。进入新世纪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的领导集体在继承上述反腐败思路基础上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表明我们党在反腐败思路上将预防腐败放到了更加重要和突出的地位上,同时为了促进反腐败各项制度的相互配套和相互衔接,发挥反腐败制度建设系统工程的力量,制定和实施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次全会将上述十六字方针上升为战略方针,表明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反腐败新思路的最终形成并将成为我们党反腐倡廉长期有效的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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