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9日电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刊载文章称,户籍制度改革不能靠户口一迁了之,而要着眼于搞好城市综合配套改革。
文章说,在郑州、银川、新乡、鹤壁、广东佛山、东莞等城市采访中发现,一些群众对户籍改革存在不满情绪。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河南、广东、宁夏等省区公安部门反映,其实户口改革的难点不在户口本身,而是户口背后附带的社会利益。说简单点,公安部门可以迅速将户口变更,但由于配套改革成本很高,致使社会各部门的配套政策一时难以到位。
文章指出,户口迁移的限制减少,城市人口机械增长速度可能加快,随之给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教育以及基础设施等造成压力。一些专家指出,如果城市公共产品与服务不能承载过多人口,新进城的人就有很多相关利益享受不到。因此户籍制度改革要想切实取得成效,不能靠户口一迁了之,而要着眼于搞好综合配套改革。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梁晓明认为,目前开展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其重点和难点应该是相配套的政策和制度设计,并且无论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还是从维护公民权益、保障群众利益的角度,这些政策和制度都必须进行改革和创新。
有关专家为此建议:一是要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就业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在不同地区间的有序流动。
二是要建立更大覆盖面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建立适合农村地区,并与城镇衔接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适合城镇灵活就业群体(包括外来工、农民工、离乡又离土的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以及对城镇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制度;抓紧健全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保障农村人口迁移与就业的安全有序。
三是要积极推动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就业需求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需求。
四是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征兵、优抚安置新机制。其他与户籍改革有关的土地、选举等制度和政策,也应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密切配合,及时作出相应的改革和调整。认真做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的计划生育工作衔接。
一些地方反映,鉴于户籍改革涉及的教育、社会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等多项政策均属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事权调整范围,建议国务院和相关主管部门提请全国人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国家宏观指导政策。
专家认为,户籍改革还应当坚持分类指导,兼顾不同地区的特殊性。中国人口总量大,地区分布不均衡,加之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在户口迁移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调整方面,既要确保基本政策的全国统一,又要兼顾各地的不同情况,特别是城市的综合承受能力,给地方足够的自主权。如上海、广州等地提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要充分考虑特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的不同情况,允许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根据地方实际,制定具体政策。(程红根 黄会清 肖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