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8日电 据中国人事报消息,日前,中组部、人事部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标准、程序、结果的使用以及相关事宜作了全面的规定。
《规定》指出,公务员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仁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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