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5472个社团,党政机关干部兼职社团领导的达2755人。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获悉,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很多协会负责人由党政机关干部担任。今后,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要求党政机关干部不再兼职社团领导。
2003年,安徽省民间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就印发了《安徽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尊重行业协会的法人地位,推动行业协会与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分开,支持行业协会独立开展活动。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机构不得与行业协会的办事机构合署办公,现合署办公的,应于2004年底前分开办公。国家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兼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现已兼职、无特殊需要的,应在2005年前辞去所担任的行业协会领导职务。
但是,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的最新一次的安徽省民间组织调查显示,全省50%以上社团是业务主管单位牵头组建;从社团干部来源看,全省5472个社团,党政机关干部兼职社团领导的达2755人。
据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一位负责同志介绍,如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又是民间组织负责人,容易导致在人财物上都由业务主管单位控制,民间组织没有自主权。有的业务主管单位以监督管理为名,对社团财务实行统管,不利于民间组织自我管理。
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今后在审批新的协会上考虑进行引导,如经济类行业协会申报时,就要求领导不得兼职。这样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要求党政机关干部不再兼职社团领导。(来源:新安晚报;作者:刘高威)